《做了摄政王的试婚哥儿后900天》作者:缺颗星星【完结】
文案
【正文第三人称】
权倾朝野的摄政王要娶亲了,娶的是皇上最宠爱的十六皇子。
我是十六爷的书童,大婚前五天,我被送去摄政王府,为十六爷试婚。
一夜的颠鸾倒凤之后,我眼尾湿红、两腿战战地在小本本上勤勤恳恳地记录:
摄政王外貌:好看得很;
摄政王身材:好摸得很;
摄政王能力:记不太清了,我一晚上没有多少时间是清醒的。
做了摄政王的试婚哥儿后的第四天,十六皇子和他的心上人私奔了。
婚事告吹,我白试婚了。
为了补偿摄政王,皇上给了他万顷良田。为了补偿我,皇上给了我一百两黄金,让我该干嘛干嘛去。
我很懂事地离开京城,跑得远远的,争取不给皇上继续丢脸。
做了摄政王的试婚哥儿后的第四十天,我发现我的肚子不太对劲。
做了摄政王的试婚哥儿后的第一百天,摄政王的人找到了我,我揣着崽连夜买站票跑了。
做了摄政王的试婚哥儿后的第九百天,我带着孩子回京。
做了摄政王的试婚哥儿后的第一千天,我成了摄政王的王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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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爱甜心但坚强勇敢的美人受x阴鸷多疑非典型渣攻,后期忠犬
1v1,h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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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攻受身心都只有彼此,但不是纯甜文,算是酸甜吧,虽然互相喜欢但因为种种原因总有误会,总以为对方不喜欢自己,大概就是这个意思。
!不是权谋文,但也不是纯感情流,剧情多少有一点,但程度不太多,也不烧脑,主要以剧情服务感情。
!轻微hzc,“非典型渣攻”的意思是攻不是出于坏或者风流等主观原因而让受伤心,他也是有误会或者性格缺陷等等,虽然喜欢受但总词不达意,但没有真正存心伤害过受。
!双方都有误会,都不长嘴,不是纯甜文哦,不是纯甜文!!不是!!
内容标签: 生子 宫廷侯爵天作之合
搜索关键字:主角:贺兰山,闻于野 ┃ 配角: ┃ 其它:
一句话简介:我带着两岁的孩子回来找爹
立意:竭尽全力,不留遗憾
试婚前20天
盛夏。
深夜的十六王府中,两个十三四岁的小厮鬼鬼祟祟地从东厕钻出来,其中一个提着恭桶,步步生臭。
“凭啥腌臜事都是我来干?明明是你要报复他的。”
“我这不是手让他弄伤了吗。都说了下回让你去奉冰,我说话算话。哎,躲着点儿人。”
“不对吧,这动静好像不是人走动,分明是……水声。”
两个小厮倏地止了脚步,僵硬回头。
——身后的水井里乍然伸出一只白得能反射月光的手,那只手扒住了井沿,紧接着,湿漉漉的白衣厉鬼慢慢爬了出来。
“咯——”
两个小厮一口气没上来,白眼一翻,向后仰倒,恭桶里的污秽泼了一身。
“白衣厉鬼”稀里哗啦走过来,站在晕厥过去的小厮们身边,垂眸打量他们片刻,突然善心大发,回井边打桶水,把俩小厮泼得叽哇乱叫,四脚爬起,挂着满身淋漓,顷刻间老鼠似的窜没了影儿。
阴森森的鬼影孤零零留在原地,默默去柴房拿了拖把来。
正要打扫这一片狼藉,身后吭哧吭哧跑来一个两米高的胖墩,城墙似的。他把“白衣厉鬼”手里的拖把夺过来,拖把在他手里像个小孩玩具。
“我来,我来拖!兰哥儿,你歇着,擦擦水!”胖墩说着塞给“白衣厉鬼”一块抹布。
贺兰山含笑接过,转而趁胖墩不注意,把那块擦地的抹布搁在一边。
贺兰山道:“胖娃,你怎么把洛小头的手弄伤了,人家要报复你呢。”
胖娃用力拖地,慢吞吞摇头:“不知道,不记得了。”
贺兰山道:“是不是他们又说你笨啦?下回再遇上这种事,只管和你兰哥儿说,我罩着你!”
贺兰山说着仰头,艰难地踮脚,煞有介事地拍拍城墙的肩。
胖娃听懂了,他高兴地笑,欢欢喜喜拿过一旁的擦地抹布,二话不说就往贺兰山脸上抹:“兰哥儿,擦水!”
贺兰山:“……”
次日晨起去服侍十六爷,这位最得宠的小皇子笑得东倒西歪:“我听说昨夜府上有人撞了鬼,是从井里爬上来的,两只鬼手枯槁冰凉,却十分有力,抓着脚踝就把人拖井里去了。后来大概是仗着王府的阳气,他们才得以生还。”
他身后的贺兰山正用心收拾十六爷今日早课要带的书本,闻言莞尔:“人还好么?”
“嗤,冷水湿了一身,虽是夏夜,却也要冻坏人了,现下病着呢。是不是,飞光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