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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0章(1 / 2)

这是兰殊第二次来江遇家,他没什么不自在的。见江遇前的一系列忐忑无措在此刻忽然神奇般消失殆尽了。他没等江遇帮忙便自己从鞋柜里翻找出上回穿过的那双拖鞋,换了鞋又径自朝卫生间走,在门口等了大几个小时,他早想撒尿了。

等一身清爽地出来,兰殊左右找了一圈,看见江遇正在厨房给他倒水。江遇听见声音,没有回头,只道:“给你倒的温水,要加蜂蜜吗?”

兰殊摇头:“我又没喝酒。”

江遇便不再问,将陶瓷杯递过去。兰殊接过杯子,拿在手里摩挲两下,感受了适手的温热后却不喝,他抬头:“我不是来喝水的,我有正事问你。”

江遇从橱柜里拿了蜂蜜,问:“什么正事?”

兰殊将杯子放到一边:“你还喜不喜欢我啊?”

粘稠的蜂蜜挂在不锈钢勺子上,江遇将勺子在水杯内壁轻敲几下,然后才倒入热水,他边倒边搅,手一直很稳。

兰殊有些急,又觉得自己等得起,他看着江遇的背影,生出一腔孤勇般的洒脱:“林逸说你大学喜欢过我,你如果现在已经不喜欢我了,那就算了,如果你还喜欢我,那我俩就在一起呗。”

水壶嗑在餐台的边缘,发出“嘭”一声脆响。江遇没有回头,只两手并用将水壶扶稳。从背影看,还是一副处变不惊的样子。

兰殊偷摸撅了撅嘴,耐着性子等江遇终于端着杯子从容转身,才说:“江遇,你别不理我了。”

兰殊一直盯着江遇看,没有错过他几次翕张的唇,却一个音也没听到。兰殊不气馁。人的开窍似乎就在一瞬间。他曾经如此的惶惶不安,带着那份他以为永远无法宣之于口的隐晦爱意鬼鬼祟祟地关注江遇,扭扭捏捏地和他站在一起。

而他现在几乎可以确定,江遇还喜欢他。虽然江遇什么也没说,可兰殊就是知道。

理由非常简单,如果江遇不喜欢他,不管是委婉的还是直白的,江遇现在一定已经告诉他了。可江遇什么也没说。所以江遇还喜欢他。

兰殊觉得自己简直聪明得没边了。

想明白这最关键的一点,兰殊又开始往前倒推。江遇喜欢他,所以对他若即若离,所以他们之间多出那层隔阂,所以江遇总是在友情之外又额外多一分客气……兰殊皱眉,这说不通。江遇喜欢他,所以可以在踩盘的时候那样开玩笑……他喜欢江遇,他做不到。

所以,所以江遇真的还喜欢他吗?

兰殊又重新觉得自己蠢笨如猪。

江遇看着兰殊那阴晴变化的脸,实在难以忽视,于是问:“又想什么呢?”

兰殊太委屈了:“你明知顾问啊,”他说,“在想你到底还喜不喜欢我,喜欢就喜欢,不喜欢就不喜欢,你能不能给个痛快话。”

江遇终于回答,他顿了又顿,说:“小殊,同性恋是一条歧路,你应该走康庄大道。”

兰殊一愣,方才的阴霾一扫而逝,他的脸开始泛红,眼中满是明媚的光,嘴角快要裂到耳根:“你果然还喜欢我!”他觉得自己全身的细胞就像刚遇水的跳跳糖,活跃得几乎要蹦出胸腔,他没法再这么干站着,他要靠近江遇。

刚一抬脚,就听江遇说:“我没办法再回应你更多了,小殊,”他的目光深邃而克制,言语说得缓慢又清晰,“只要你愿意,我们依然是很好的朋友。”

“我不愿意,”兰殊停在原地,他的声音沉了下去,“我们早回不去了,不是吗。你骗谁呢。”

江遇解释:“我没骗你,真的……”

“我不愿意。”兰殊重复。

江遇知道兰殊的脾气上来了。他叹气。小少爷几乎是没脾气的,他善解人意,也很有同理心,这源于他优秀的家教,也源于世间一切都唾手可得,于是对万事万物抱持的平常心。可兰殊其实还是有点脾气的,很偶尔,他会为自己极端渴望又无法获得的东西抓狂。这一点,江遇曾经是不知道的。因为兰殊的物欲其实挺低,他人生的常态是得到和无所谓。他总能得到很多他觉得无所谓的东西,比如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讨好与殷勤。他也总对自己没能得到的东西觉得无所谓,比如他无所谓学历,无所谓心动的班花没有选择自己,无所谓付出了努力也没能通过的法考。

“我不愿意,江遇,”兰殊说,“我就要和你搞基。”

作者有话说

今天三更,以后应该也会这样,隔时间长一些,一次多更点。

嗯,大约再更三四次,这篇文就会完结了

这次写文转换了方式,但自己能力实在不足,于是写得很遭,自己在写作过程中也常感不满意,最终结果也反映在了文章的数据上。

有遗憾,但不算后悔,有的事情总是要尝试了才甘心,才能确认究竟适不适合自己。

感谢依然看到这里的小可爱,感谢你们的包容

你信我吧

房间里安静得不像话,江遇恍然再次感受到酒精不可抗拒的强大影响,他感到轻微目眩,又在模糊间看清了兰殊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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